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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隆县检察院开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送法进企业”活动
时间:2018-07-02  作者:杨思艳  新闻来源:晴隆检察  【字号: | |

  6月29日,晴隆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礼松、员额检察官周兴华等一行到晴隆县“薏米阳光”公司开展“送法进企业”法治宣讲活动。县工商联常务副主席李丹妮、“薏米阳光”公司董事长陈天斌等参加了活动。

 

 

  宣讲活动上,孙礼松副检察长首先宣读了《贵州省检察机关开展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企业健康发展法治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对本院开展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专项工作进行讲解;其次,孙礼松副检察长结合晴隆县人民检察院近年来办理的涉企业案件情况,对企业家可能触犯的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法律条文及相关司法解释进行了解读,同时也对企业家容易被侵害合法权益所涉及的盗窃、故意伤害及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知识进行解读。最后,孙礼松副检察长表示:晴隆县人民检察院将紧紧围绕晴隆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找准保障和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的切入点,依法打击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和非公经济人士人身、财产权益的刑事犯罪、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服务,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案,服务晴隆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大局。

  会后,薏米阳光公司董事长表示:检察机关开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企业健康发展法治环境专项工作,强化服务意识,主动送法进企业,为企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增强了民营企业发展的信心,薏米阳光公司作为晴隆县众多民营企业其中的一员,将为地方各政法部门创造的良好法治环境下不断发展壮大,为晴隆县经济社会发展、脱贫攻坚中创造更多就业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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