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简介 领导班子
机构设置 检务指南
检察微博
检察微博
检察微信
检察微信
晴隆检察头条客户端
晴隆检察头条客户端
当前位置:首页>>保护企业家专项
县委、县政府、县政协主要负责同志批示肯定晴隆县检察院开展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专项工作
时间:2018-07-11  作者:杨思艳、陆应坤  新闻来源:晴隆检察  【字号: | |

  今年以来,根据上级院的统一部署,晴隆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开展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专项工作。为使该项工作得到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相关部门的理解和支持,2018年6月21日,晴隆县人民检院将2018年开展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专项工作情况向县委、人大、政府、政协进行了专报。县四大家领导高度重视,并对专项作出了批示肯定。批示抄清如下:

  2018年6月22日,中共晴隆县委书记张国志同志在晴隆县人民检察院呈报的2018年开展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专项工作专报上批示:“近年来,检察院认真履职,主动作为,积极开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专项工作,为晴隆实体经济发展、维护社会诚信、公平正义,助推全县脱贫攻坚作出积极贡献,希望再接再厉,勇于创新,鼓舞斗志,再上台阶。”

  2018年6月22日,中共晴隆县委书记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查世海同志在晴隆县人民检察院呈报的2018年开展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专项工作专报上批示:“晴隆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专项工作措施到位,服务企业家创业到位,增强了企业家的投资信心,为晴隆县经济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2018年6月22日,晴隆县政协主席吴金山同志在晴隆县人民检察院呈报的2018年开展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专项工作专报上批示:“县检察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引导企业家遵纪守法、创新创业,县检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调动企业家的积极性、主动性,值得肯定。”

   2018年7月11日,晴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青祖辉在晴隆县检察院呈报的2018年开展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专项工作专报上批示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贵州省晴隆县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