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1日,中共晴隆县委组织部部务会议讨论,决定:
杨思艳同志任晴隆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
袁 京同志任晴隆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
免去魏胜坤同志晴隆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职务;
胡联鸿同志任晴隆县人民检察院法警大队大队长;
袁成虎同志任晴隆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科)副科长,免去其晴隆县人民检察院政工科副科长职务;
李岩骋同志任晴隆县人民检察院政工科副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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