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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隆县人民检察院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报告(2015年11月10日在晴隆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时间:2015-11-12  作者:  新闻来源:晴隆检察  【字号: | |

 

(2015年11月10日在晴隆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晴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成刚

 

县人大常委会:

现在,我代表晴隆县人民检察院向本次会议报告2015年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情况,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各位领导和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一、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检察工作基本情况

一年来,我院在上级检察机关和县委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服务晴隆经济社会大繁荣大发展的工作大局,以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服务晴隆发展为统领,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全面落实“有案必办、有案必查、有腐必反、绝不姑息”的总体要求,依法坚决打击各类职务犯罪行为,深入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为推进我县党风廉政建设、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努力。全年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0件10人,大案7件7人,特大案件2件2人。其中贪污案2件2人,挪用公款案1件1人,行贿案3件3人,受贿案1件1人;玩忽职守案件2件2人,虐待被监管人案件1件1人。

二、主要做法

(一)立足职能,以查办案件为“抓手”,加大办案力度

2015年,我院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从服务晴隆县经济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坚持以执法办案为工作中心,院领导高度重视,全院一盘棋,不断加大办案规模和力度,本着“有案必办”的办案原则,认真排查案件线索,发现构成犯罪的迅速立案侦查,严惩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为推进我县党风廉政建设,促进我县社会稳定、经济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二)借助专项行动,加大重点领域职务犯罪的查处

我院借助“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查办侵犯民生民利的职务犯罪”、“跟踪关注安全大检查”、 查办“两违”背后职务犯罪案件、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建设领域等专项活动,集中人力,加大对重点领域的职务犯罪打击力度,打好专项活动职务犯罪攻坚战。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提出的“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精神,确保晴隆天蓝、山青、水清、地洁的良好生态环境面貌,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背后的职务犯罪,为全县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构筑晴隆生态环境“防火墙”,2015年查办的刘某某贪污案、龙某某玩忽职守案,是我院在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中所取得的成果,为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背后的职务犯罪起到了敲山震虎的作用。二是涉及民生领域、支农惠农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发现一起、查办一起、快立快办,绝不姑息。2015年通过对大田乡卫生员韦某某贪污农合资金、大田乡某村支书刘某某贪污危改资金、光照镇社保所陈某挪用社保资金等案件的查办,挽回经济损失30余万元,有力打击了危害民生的职务犯罪,保障了国家新农合资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社保资金的安全,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三是针对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一系列渎职失职案件,采取稳扎稳打、注重协调的方式。在我县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一些政府职能部门因监督管理不到位而导致的安全事故,2015年查办了安监局煤监股负责人谭某玩忽职守一案,根据在案件查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安监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整改落实。

(三)狠抓规范司法行为,确保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

我院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以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为契机,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办案,确保所办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主要从两方面进行努力:一是确保办案安全,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诉规则》的要求开展案件的查办工作,首次询问证人、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告知权利义务和办案纪律;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控制在法定时限内;讯问犯罪嫌疑人一律在讯问室进行,讯问实行全程全面全部同步录音录像,并采取加强警力看守,安排医务人员陪护多项安全措施;注重对犯罪嫌疑人权利的保障,保证犯罪嫌疑人正常的餐饮和足够的休息时间;办案人员在办案的过程中对各环节可能存在的风险点进行预测和评估,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排除。通过以上措施,全年未发生办案安全事故。二是确保办案质量,我院所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坚持三步走:线索初查之前,由承办的部门进行充分的探讨研判,预测可能遇到的问题及解决的方法,寻找确定初查的切入点,制作初查方案等。案中分析,针对侦查工作取得的证据情况,适时进行案情讨论,及时调整侦查方案和下一步的侦查方向,并从审查起诉角度来补充完善证据。案后总结,结案后及时总结侦查工作的经验教训,并由案件承办人写出一案一总结材料。通过上述措施,2015年所查办的案件符合规范要求,案件的质量得到巩固。

(四)加强上下联动,整合力量,创新办案模式

今年我院受理了州检察院交办的电力系统重大贿赂犯罪线索,经初步调查后,我院把握住办案的时机果断立案侦查,根据该案的特点以及侦查工作的艰巨性,积极向州检察院汇报,州检察院领导给予了大力的支持,派遣精兵强将参与到案件办理中。借助州检察院在办理商业贿赂案件的丰富经验,经上下两级院联动,办案力量得到有效的整合,形成办案的合力,最终取得了丰厚战果,在突破该案件的同时我院发现案件线索2件2人并已立案侦查。

(五)惩防并举,标本兼治,办案预防同步发展

在查办案件的同时,我院按照注重治本,注重预防,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结合个案、类案的查办工作,深入分析研究职务犯罪的特点、规律。通过上法制课、开展警示教育、召开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帮助发案单位建章补漏等方式,积极开展个案预防、专项预防和系统预防。加强预防调查和案件回访工作,以案释法,教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正确履行职责、远离腐败,努力使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有机地结合起来,增强预防工作的整体性、协调性、系统性和实效性,从而有效地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积极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共查询463次,查出有行贿犯罪记录57件113人次,并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及个人及时告知招标单位。

三、当前查办职务犯罪工作面临的困境和难题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院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与党同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待相比,与当前职务犯罪的发案形势相比,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职务犯罪线索匮乏。大多数干部、群众对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工作性质、任务了解不多、认识较模糊。群众举报线索少,获取案件线索不多,大部分的举报线索的质量不高,内容可靠性不强,可查性不大,直接通过举报线索调查案件的成案率不高,一定程度上影响案源。

(二)案件“发现难”、“取证难”等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发掘、发现职务案件线索的机制建设仍有不足,群众举报线索较少,除纪委、监察外其他的党委、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协查机制尚未建立,新案源的开拓有待深入。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工作还面临不少困难,主动出击查处的案件比较少,查处案件总数量不多,案件查处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查处工作的支持配合也有待加强。

(三)办案能力、方式有待进一步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与当前日趋复杂化、智能化的侦查工作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当前职务犯罪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宽,手段也越来越高明,这对侦查人员知识广度和深度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目前我院侦查人员现状来看,侦查人员在办案中的科技含量普遍较低,还停留在传统的办案模式下,没有跟上应对职务犯罪新形势的要求。

四、下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以此次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报告为契机,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针对县人大常委会对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确保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依法规范进行。

    (一)坚持县委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营造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良好发展环境。自觉把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总体格局,主动向县委、人大汇报重大部署、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积极争取工作支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汇报工作情况,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通过代表委员的呼吁和支持,营造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继续深化服务大局意识和群众观念,不断提高维护稳定、促进和谐、服务发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继续保持打击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同时,坚持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政策,正确处理工作中的一系列重要关系,处理好办案数量与案件质量、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查办案件与预防犯罪等方面的关系,努力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突出查办案件的重点。“民生至上”的宗旨为出发点,充分履行工作职责,突出查办涉及民生领域、支农惠农、危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突出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突出查办利用人事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司法权等公权力谋取私利的职务犯罪案件;四是突出查办权钱交易的职务犯罪。

(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对职务犯罪的认识。把职务犯罪的宣传教育纳入普法重要内容之一,把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作为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把法律法规宣传和案件宣传有机结合,使全社会认清职务犯罪的危害。根据各行业、各单位执法过程中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教育,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不断提高依法履职意识和履职能力。同时借助县纪委民生监督平台,聘请民生监督特派员为检察联络员,延伸检察工作触角,畅通检察机关与广大干部群众的联系渠道。

     (五)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实效。深入推进侦查一体化工作机制,积极探索情报信息引导侦查以及激励人民群众举报职务犯罪的新机制。加强与纪委等部门的沟通联系,通过制定建立相关工作机制推进我县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同时,加强对自身办案的管理和监督,健全办案工作考评机制,坚持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和安全的协调统一。

(六)在惩治职务犯罪的基础上加大预防力度。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进一步提高对预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深层次、全方位地开展社会预防。结合办案分析研究新时期职务犯罪的特点规律,对重点行业和领域提出前瞻性的检察建议,充分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从源头上进一步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加大对反腐倡廉和反腐败成果的宣传。结合县委党校开展村两委班子换届和新提任领导干部、召回干部培训之机安排办案人员到课堂开展反腐警示教育课,增强领导干部和村两委班子反腐倡廉意识。

(七)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职务犯罪主体身份的特殊性,要求检察机关查办案件,必须有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形象好的坚强队伍。要通过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法制观念教育和警示教育,提高干警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和观念,模范遵守各项办案制度和工作纪律。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案例研讨、业务竞赛等形式的训练,加强多岗位锻炼,提高侦查办案能力和干警整体素质。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院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时代使命感,认真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解放思想,统一认识,抓住机遇,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不断取得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新成果,使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检察工作始终与服务发展、推动跨越和创建同步小康相适应,为实现晴隆县的小康梦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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