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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隆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工作报告(2016年11月1日在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时间:2016-11-12  作者:  新闻来源:晴隆检察  【字号: | |

2016年11月1日在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县检察院检察长   王成刚

 

 

县人大常委会: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本次会议报告2016年1-10月份开展刑事检察工作情况,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各位领导和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一、抓住重点、服务大局,为我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今年以来,我院在县委和州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县政府的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曹建明检察长关于做好检察工作的要求,以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三强三铁”主题教育为契机,牢牢把握 “五个过硬”的总要求,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大力加强自身建设,积极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深入开展打击危害民生资金安全犯罪、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维护食品药品安全 “三个专项行动”以及检察机关保障民营企业发展行动。通过对本县民生资金、生态、食药等领域开展调查,立案查办了涉民生资金领域职务犯罪7件8人,生态领域职务犯罪案件34人,涉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1人。办理放火、失火、毁坏林木案件4件。召开了“服务民营企业、促进经济发展”为主题的检察长、企业负责人“两长”座谈会,努力为晴隆县非公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二、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一)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严守防范冤假错案底线,正确把握逮捕、起诉条件,严把证据关、程序关,正确适用法律,确保案件质量。今年1-10月,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刑事案件156件242人,与去年同期121件200人相比,案件数上升28.93%,人数上升21%。审结139件220人,与去年同期117件196人同比增长18.8%和12.24%。其中批准逮捕86件137人;不批准逮捕53件83人。受理公安机关及本院自侦部门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61件209人,其中自侦案件5件7人。与去年同期132件197人相比,案件数上升22%,人数上升6.1%。依法审查后提起公诉123件163人(含上年未结案12件24人),不起诉8件9人(其中1件1人系上年未结案件),呈报州检察院办理11件11人,未审结案件32件51人。开展刑事和解5件5人。依法对2016年受理并起诉的109件137人提出量刑建议,法院已判决90件109人,采纳量刑建议76件95人,采纳率为87.2%。所有案件均在法定时限内审结,没有捕后不诉和起诉后判无罪案件。

——依法从重从快打击破坏社会治安和危害公共安全的刑事犯罪。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协调配合,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涉枪涉爆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把“两抢一盗”等侵财性犯罪作为打击重点,切实增强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今年1-10月份批准逮捕“两抢一盗”案件33件34人,公诉阶段受理31件39人,起诉22件29人;批准逮捕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案件33件40人,公诉阶段受理59件70人,起诉35件37人;受理涉枪涉爆案件8件8人,起诉8件8人。

——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区别情况采取轻缓的刑事政策处理。一方面注重案件事实和证据的审查,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注重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制宣传教育,预防未成年人再犯罪。对移送起诉的14件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均开展了法制教育工作。不起诉1人 ,对 9人开展了犯罪记录档案封存。与县教育局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继续深入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今年10月,联合县教育局到晴隆县民族中学、第三中学、沙子中学、光照中学、振兴学校等学校开展“法制进校园”巡讲活动。

(二)强化法律监督,切实维护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工作中做到实体和程序并重。既与公安、法院加强沟通、配合,又强化监督。坚决监督纠正有案不立、立案不办、以罚代刑等执法不严问题;大力监督纠正违法立案、刑讯逼供、滥用强制措施等违法问题,切实维护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强化法律监督,认真履行检察职能。入开展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和审判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件2人,建议撤案7件7人。纠正漏捕1件1人,追诉漏犯漏罪2人。针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中侵犯嫌疑人或者被害人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7次,公安机关均予以纠正并书面回复我院。针对法院在审判过程中出现的程序违法行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次,法院予以纠正并回复我院。针对法院在判决过程中量刑偏轻的问题,提请抗诉1件,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已改判。对重大复杂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10件,其中一件为涉生态案件,取得了较好诉讼效果,得到县委副书记的肯定并做出重要批示。参与公安机关案件讨论4次。针对公安机关在查办案件当中出现的徇私枉法、刑讯逼供行为,向我院反渎局移送案件线索2件,建议公安纪检进行处理2件。

——强化自身监督,规范司法行为。所有案件均由案管办统一受理、统一送案,业务部门均通过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办理案件,对未能在统一业务系统里生成的文书均通过扫描入卷,实现了办理案件全程留痕,案管办负责对案件的办理时限进行监督、到期前及时提醒,确保所有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除法律规定不能进行公开的案件外,今年1-10月以来共公开案件信息和公布法律文书163份,将检察权运行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

     ——开展案件质量大评查活动,着力提高案件质量。今年以来共开展案件评查4次。主要从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分析、法律适用、办案纪律、文书制作、卷宗装订等方面开展评查。对评查出的问题,限期整改。今年1-10月共评查刑事案件98件,其中公诉案件80件,审查逮捕案件18件,经评查,全部卷宗均为合格。通过案件评查,着力纠正了执法瑕疵,提升了案件质量。案件评查工作已经形成常态,除了本院组织评查外,省、州检察院不定期进行抽样评查,没有错案。

三、加强检察队伍建设,锻造三强三铁五过硬检察队伍

我院始终高度重视检察队伍建设,坚持从严治检理念,立足于检察业务工作,全面强化队伍的思想政治、能力素质和纪律作风建设,着力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着力打造铁一般忠诚、铁一般法纪、铁一般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

——增强看齐意识,抓好队伍建设。我院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讲话、袁本朴检察长关于“三强三铁”讲话,将“三强三铁五过硬”教育活动与“两学一做”、“我是党员、向我看齐”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学系列讲话、重温入党誓词,“三研读三研讨”等一系列活动,使干警受到了全新的教育洗礼,增强了干警的政治意识、看齐意识、核心意识、忠诚意识和担当意识。

——注重队伍建设,加快推进检察人才培养。我院积极组织干警参加各类业务培训,派员到国家检察官学院学习3人次,参加州院组织的为期5天的业务培训各两次,参与全国检察机关公诉业务网络培训2次,参与高检院审查逮捕指引网络培训9次,参与全国检察机关或全省检察机关业务视频培训3次。通过相关检察业务培训,增强了刑检部门干警的业务能力和办案技能。为适应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根据省院统一部署,积极参加全省检察机关员额制检察官遴选。司法体制改革以后我院将实行以独任检察官办案为主,成立临时办案组办案为辅的办案模式,明确权力清单,办案质量终身负责。

——抓作风、带队伍、强素质、促发展。我院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重要位置,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检察人员办案纪律相关规定;坚持纪律制度没有例外的原则,从诸如考勤、会议等小事抓起,狠抓队伍作风建设;通过严格问责和处罚,着力纠正部分干警“慵、懒、慢、浮”等现象。通过不断的努力,队伍作风取得明显好转,服务水平、工作效率得到提高。

四、强化接受监督意识、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监督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向人大及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人大及常委会的决议,完成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今年,我院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一起案件,在晴隆县法院公开审理,我院主动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庭进行现场观摩、现场监督。

——继续推进检务公开工作。通过电视、网络、微信、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宣传检察职能及相关法律知识;主动公开起诉书、案件信息163份,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得到了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五、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极少数检察人员法律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没有真正牢固树立,仍然存在重实体轻程序、重打击轻保护、重配合轻监督的思想。有的检察人员不认真听取当事人和律师意见,对律师合法要求不够重视;二是一些执法不规范的“顽症”仍然存在。有的案件质量不高、法律文书不规范、卷宗装订粗糙、瑕疵较多;有的执法作风简单粗暴,对待当事人和来访群众不够热情。

六、下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虚心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对刑事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刑事检察工作,规范司法行为、确保案件质量。

    一是以县委县政府工作为中心,不断加强和改进刑事检察工作。面对新形式,我院将继续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为指导,充分发挥审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职能,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断提高刑事检察工作水平,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稳定发展保驾护航。

二是继续加强案件评查工作,促进司法行为规范,确保案件质量。认真执行一季度一评查工作机制,对案件事实认定、证据审查、法律适用、程序规范、文书制作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查,对反复出现的问题,认真进行分析,限期整改,确保所有案件都经得起时间的考验。

三是继续深入开展打击危害民生资金安全犯罪、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行动。对涉及“三个专项”工作的刑事案件做到快捕、快诉,切实保护民生资金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食品药品安全。

四是积极参与司法体制改革。 做好刑检部门检察官入额工作,组建独任检察官、检察官办案组,明确权力清单,整合办案资源,加强内部办案监督机制建设,提高办案质量,严格执行司法体制改革后的新要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以这次常委会专题听取刑事检察工作报告为契机,强化措施、加大力度、狠抓落实,推动刑事检察工作实现新发展、取得新进步,为晴隆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注:

1.“三强三铁(第1页第2段第5行):是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州委各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省委、州委、县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及省、州检察工作会议精神,以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和脱贫攻坚“五个一批”为主线,结合中央、省、州、县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以“强教育,打造铁一般忠诚,确保队伍政治过硬、业务过硬;强管理,打造铁一般法纪,确保队伍责任过硬、纪律过硬;强监督,打造铁一般担当,确保队伍作风过硬”为载体,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建设,切实增强全院检察干警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检察队伍所开展的一项工作。

2.三研读三研讨(6页第1段2行):根据省检察院的安排,于今年9月、10月、11月份分三次对《党章》、《廉洁自律准则》、《处分条例》、《问责条例》、《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进行研读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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