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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隆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年2月7日在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时间:2023-04-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县十九届人大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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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隆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年27日在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黄波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晴隆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晴隆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把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贯穿履职全过程,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3件案件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千案展示”案例4案件入选全省典型案例,1名检察官被评为全省优秀基层检察官1个集体1名个人获州委表彰群众满意度稳步提升

一、实干担当能动履职,全力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宽严相济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围绕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对群众深恶痛绝的故意杀人、抢劫、强奸、黄赌毒、盗抢骗等犯罪提起公诉195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办理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1件坚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依法严惩养老诈骗、集资诈骗等破坏经济秩序犯罪省检察院督办的李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提起公诉。积极推进网络空间治理,严厉打击“电诈”,起诉电信网络新型犯罪79人,发出检察意见、建议19份守护群众“钱袋子”。根据近年来重罪占比持续下降、轻罪占比逐年上升的趋势,全面准确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不捕不诉351人,诉前羁押率下降至20.3%,最大限度彰显人性司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88.02%,量刑建议采纳率99.53%,刑事和解不起诉34人,有效维护社会内生稳定。

以检察履职护航安全生产。认真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全县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业务培训,汇编印发安全生产领域法律法规健全完善行刑衔接机制,促进安全生产治理水平提升。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犯罪,提起公诉8人,成功办理全县第一起危险作业案监督立案校车危险驾驶案件8件,10人被追究刑事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守夜人”等专项工作,办理涉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3件,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持续优化营商法治环境。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惩戒偷税漏税等犯罪行为15人。开展“四大检察”护航“十大产业”企业合规工作,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委会,联合县工商联等21个部门会签《晴隆县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实施意见(试行)》等机制4个,办理1起某企业涉嫌非法占用林地案,涉案企业合规整改后,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企业轻装上阵,目前生产情况向好。开展“送法进企业”37次,定点帮扶联系企业5家,获企业好评其中在晴隆县建隆有限公司开展非涉案企业合规建设试点从法治文化建设、安全生产、财务制度、产品质量等12个方面为企业精准把脉,帮助解决或规避法律风险点3个,有效帮助企业健康发展。向建筑、煤矿、安全生产领域发出检察建议6份,推动行业治理,努力优化营商环境。

持之以恒做好司法为民。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和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领域,提起公诉8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5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5件5人,有力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和保护辖区生态环境。严格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办理来信来访77件,答复率达100%持续加大对农民工、困难群众等民事主体支持起诉力度,支持农民工讨薪起诉5件5人,涉及金额2.67万余元支持未成年人抚养费追索等起诉2件2人。办理行政督促履职案件4件,帮助303名农民工追讨工资272.3万余元。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检察蓝守护夕阳红”等专项工作,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件,用心守护“老弱小”群体。办理的养老保险公益诉讼案被评为全省典型案例,穆某支持起诉案被评为全州典型案例。

担当作为助推乡村振兴。严厉打击危害农村社会秩序违法犯罪,提起公诉167人,同时协同开展追赃挽损,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60余万元。办理的某农村专业合作社挪用资金案,追回涉案资金12万元,获得好评。深入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着力加强对农村困难当事人的司法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18.2万元,惠及困难群众55有效解决涉案群众现实困难开展“助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统村落保护”等专项行动,办理农村人居环境安全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件。选派3名干警驻村开展帮扶工作全院定点联系走访3191416人。积极开展宪法、民法典防范电信诈骗、养老诈骗等法治宣传进乡村活动50余次,提供法律服务20余次更好推进乡村法治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

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严格执行监检衔接机制,依法严惩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提前介入和自行补充侦查率达100%,批准逮捕2人,起诉4人,其中县处级1人。发出检察建议3份,推动堵塞漏洞、管理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向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移送涉公职人员违法违纪线索20条,开展国家公职人员犯罪记录查询100余人次,有效推进反腐败斗争走深走实

二、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刑事诉讼监督提档升级。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作用,侦查监督质效稳步提升。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128件,介入率46.4%,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3件、撤案19件,纠正漏捕漏诉16人、侦查活动违法42件。强化审判监督,提出抗诉3件,纠正审判活动违法9件。强化刑事执行活动监督,发出刑事执行检察建议13件、监管场所纠正违法17件监外执行活动纠正违法7件财产刑执行纠正违法8件,办理收监执行案件3件,有效维护刑罚的正确执行办理的赵某某收监执行案被评为全省典型案例。

民事诉讼监督持续优化。全面贯彻执行民法典,依法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办上级院交办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和虚假诉讼案件11件民事审判程序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9件,检察建议采纳率100%。自觉维护法院裁判稳定性和权威性,对正确的裁判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1件通过“公开听证+和解+检察建议”工作模式,促进当事人和解化解矛盾纠纷3件促成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执行款10万元。针对案件办理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发出类案监督和社会治理检察建议6件,有效促进司法公正。

行政诉讼监督精准有力。围绕人民群众痛点、社会治理堵点、执法司法难点,开展监督。上级院交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5件办理行政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21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27件,检察建议采纳率100%。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组织公开听证50次,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2件,有力推进案结事了办理社会抚养费征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被评为全省典型案例。

公益诉讼检察稳步推进。紧扣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范围,坚持“双赢、多赢、共赢”办案理念,携手行政机关共同维护人民利益,促进源头治理。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8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3件,蹉商结案1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4件,均在诉前解决公益损害问题,整改回复率100%督促收回国有土地出让金及国有财产3000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5件,督促行为人补植复绿99.45亩,增殖放流鱼苗22.9万尾,切实助推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积极稳妥拓展新领域案件,办理烈士权益、公民个人信息、特色民族村寨保护等新领域案件23件为公益诉讼制度完善积极提供实践经验办理的特色民族村寨保护案被评为全省典型案例。

未成年人检察提质增效。坚持对侵害未成年人刑事犯罪“零容忍”,批准逮捕15人,提起公诉11人。强化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挽救感化,不批准逮捕24人,不起诉13人,学校、企业建立观护帮教基地,引入社会力量开展帮教挽救179人次,其中在企业观护帮教的陈某某成长为骨干的技术人员办理的陆某某故意伤害案因办案“三个效果”成效明显,被评为全省典型案例。强化未成年被害人保护,开展心理辅导5人次,司法救助9人,发放救助金3.5万元有效降低犯罪带来的伤害。办理追索抚养费、变更抚养权民事支持起诉案件2件,办理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8件。强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携手教育、公安、妇联、团委、关工委等部门,设立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开展家庭教育指导80余次;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入职查询等机制、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深入开展两法宣传,15名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18场次,受益师生1万余人次。未成年人警示教育基地获第一批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授牌。全县未成年人犯罪同比下降21.62%

三、聚焦素能提升,全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和加强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坚持各项检察工作首先从“政治上看”,引领检察干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政治意识显著增强。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理论武装持续深化。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主动向县委和上级院请示报告重大事项6。坚持从政治高度认识和处理业务问题,在检察办案中落实和维护党的绝对领导。

着力提升队伍能力素质。坚持将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大力推进学习型检察院建设,以典型案例研讨学习心得交流、网络培训、月见庭审为抓手,深入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干警工作理念、拓展办案思路、提升业务水平。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全面开展检察人员分类业绩考评管理突出对入额院领导和员额检察官的考评,形成“头雁效应”,用科学管理促进提质增效。全州率先跨区域、跨层级聘用特邀检察官助理7名,充分借用“外脑”提升整体素质。《创新特邀检察官助理制度推动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经验材料获州委改革办采用。

全面主动接受监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4次,认真落实审议意见,整改回复审议意见5条。积极接受政协监督,主动向县政协书面通报检察工作2次,与政协委员协商座谈1次,诚恳听取意见建议。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工作93件次建成全州首个听证员库,组织公开听证108向社会发布程序性信息和法律文书433条,通过“两微一端”发布推送检察动态600余条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2次邀请社会各界走进检察机关,回应社会关切主动接受履职制约监督,接待律师查询、阅卷89人次办理阻碍律师依法行使职权案件19件;强化不捕不诉理由说明,认真听取公安机关意见建议;强化对法院改变定性、不采纳量刑建议等案件的研判,不断提升起诉质量水平。

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坚决贯彻从严管党治检要求,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持续整治顽瘴痼疾,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干警日常教育管理,积极配合派驻纪检组工作,常态化开展检务督察工作。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持续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有记录报告过问检察办案等事项23件次逢问必录已成常态密切关注干警尤其是年轻干警八小时之外的情况,倡导以良好家风涵养风清气正。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得益于县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向大家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仍需走深走实,检察理念还需持续更新;二是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时效性还不够;三是法律监督质效和队伍素质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司法规范化建设需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我院将在县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和检察工作部署,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晴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一是自信自强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坚定不移做“两个确立”的忠诚拥护者“两个维护”的示范引领者。坚决落实县委各项部署,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全面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深入开展政治轮训,切实把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体现在行动上。

二是守正创新切实做好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锚定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职能定位,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州委、县委《实施意见》,积极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依托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全面协调充分履行四大检察职能,切实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司法。

三是踔厉奋发矢志不渝服务中心大局。聚焦全县发展大局,加强检察办案,依法能动履职,在维护稳定、服务企业、乡村振兴、生态保护、办好实事、社会治理等方面出实招、下实手、求实效,持续做好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参与防范化解风险等重点工作,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中凸显担当和作为。

四是勇毅前行以自我革命的决心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坚决贯彻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持续深化“一岗双责”。坚持严的主基调,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最高检“十五条禁令”,持续狠抓“三个规定”落实,规范运行司法权力。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以“零容忍”态度推进自我革命。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更加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晴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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