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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专项工作推进会暨民行生态工作会议在晴隆召开
时间:2018-04-24  作者:袁成虎  新闻来源:晴隆检察  【字号: | |

  4月20日,全州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专项工作推进会暨民行生态工作会议在晴隆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会议就2018年来全州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及民事行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分析了当前全州公益诉讼工作的重点难点,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上,州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群芳对全州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及民行、生态工作提出了四个方面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公益诉讼及民行、生态工作,将公益诉讼工作、民行、生态工作同同步小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二是增强政治责任感,不断创新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民行生态工作。三是加强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公益诉讼办案队伍,为取得更好的成绩奠定坚实的基础。四是增强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民行生态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扛起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和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责任。

  晴隆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成刚在会上就公益诉讼工作作了交流发言,向各兄弟县市院介绍了晴隆县人民检察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经验做法,他强调:要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自觉把公益诉讼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大局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进,主动出击,多渠道、多途径深挖公益诉讼案源,提升案件发现能力,同时审慎行使权力,强化证据主导诉讼意识,把规范司法行为贯穿公益诉讼工作始终,着力提升办案质量,加强公益诉讼诉后检察监督,确实落实判决执行整改效果。

  会后,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组织所有参会人员到晴隆县全力煤矿进行现场观摩。全力煤矿系2017年黔西南州检察机关诉晴隆县环保局怠于履职公益诉讼案件的利害关系人,2017年5月20日普安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晴隆县环保局继续履行环境监管职责,督促晴隆县全力煤矿就环境污染和破坏生态相关问题进行整改。案件审结后,晴隆县人民检察院坚持“案结事未了”的监督原则,及时对行政机关履职情况展跟踪监督。截止2018年4月,全力煤矿整改投入资金达2999.71万元,涉及矸石场整治、污水处理、废气治理、环境安全风险防范等方面,整改成效明显,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环境保护监督职能。

  州院民行、生态部门全体干警、各县市院分管民行、生态部门领导、部门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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