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开展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检察监督工作部署,切实履行刑罚执行检察职责,维护刑罚执行公平公正和司法权威,近来,晴隆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检察监督”专项活动。
据悉,此次活动明确,在2018年5月至2019年12月期间,将对2016年4月至2018年4月以来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的案件开展专项检察。通过专项活动摸清底数,推进刑罚交付执行和监督机制建设。
为确保此次活动取得实效,晴隆县检察院抽调专人组成工作组,对2016年4月至2018年4月以来晴隆县人民法院判处实刑刑罚的114件案件信息采取逐案登录、专人审查、系统筛查与人工核查的方式,与本院案管、公诉及法院的数据综合比对、检察院内部比对等筛选和摸底排查,重点是对判处实刑但未执行罪犯的情况进行全面逐一核实,以达到树立司法公信力,全力维护刑罚执行公正权威,推动专项活动纵深开展和强化监督的目的。
目前,通过逐步摸底排查未发现有“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