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委安排,2025年7月至9月,八届州委第十二轮巡察第六巡察组对晴隆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了提级巡察。2025年10月30日,州委第十二轮巡察第六巡察组向晴隆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央、省委、州委关于加强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问题一:“四大检察”推动不够有力。
整改措施:加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以业务能力提升促进法律监督工作整体质效提高。加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应用,主动发现、挖掘案件,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加强对法律监督案件的跟踪监督,确保监督实效。
整改成效:各业务部门加大对各类法律法规的学习,选派人员参与各类检察业务培训15人次,努力提升检察人员业务能力,不断推动四大检察均衡发展。2025年11月以来,1件公益诉讼案件获评“2025年度贵州省检察机关十大法律监督案件”;1件刑事检察案件获评省级典型案例;晴隆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团队获评2025年度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2025年度,晴隆县人民检察院人民群众满意度,高于全省、全州平均水平。各业务部门充分应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发现案件线索43个,成案43件,有效提高检察官发现线索的能力,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建立《晴隆县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案件跟踪监督工作办法(试行)》,确保法律监督案件办理质效。
问题二:履行侦查监督职能有差距。
整改措施:加强学习提高侦查监督履职能力,进一步强化对审查逮捕案件作出决定后的跟踪监督,开展类案分析,提升检警协作工作质效。
整改成效:刑事检察部门组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侦查监督履职能力。组织开展类案分析工作,与公安机关通过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提高信息互通效率,不断提高侦查监督工作质效。
问题三:审判监督不均衡、质量不高。
整改措施:加强学习,全面提升检察官及检察官助理发现审判监督案件线索的能力。刑事检察部门全面梳理审判活动监督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工作,全面提升刑事审判活动法律监督能力。
整改成效:各业务部门多次召开会议组织检察官及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对审判程序监督、执行监督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审判监督业务能力。根据《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刑事裁判审查工作办法(试行)》及办理案件中的常见问题,梳理制作《晴隆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案件审判活动监督审查表/刑事判决、裁定审查表》下发刑事检察部门开展审查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刑事审判活动监督工作,全面提升刑事审判活动监督质效。
问题四:抗诉案件质效不高。
整改措施:加强对《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刑事裁判审查工作办法(试行)》的学习,提升检察官对刑事裁判的审查能力。围绕诉判不一、程序性期限超期等事项进行全面审查,确保监督点不漏项,进一步细化《判决、裁定审查表》,坚持承办人提出审查意见,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批的制度,确保提升抗诉案件质效。
整改成效: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组织对《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刑事裁判审查工作办法(试行)》及刑事抗诉相关法律法规、典型案例进行学习,收集梳理刑事抗诉办案规范及典型案例汇编成册,下发刑事检察部门学习,不断提高刑事抗诉案件办理质量。根据《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刑事裁判审查工作办法(试行)》及办理案件中的常见问题,梳理制作《晴隆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案件审判活动监督审查表/刑事判决、裁定审查表》下发刑事检察部门开展审查工作。2025年11月以来,发现刑事抗诉线索2件,均成功提出抗诉。
问题五:驻所监督不够到位。
整改措施:加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不断拓展线索来源渠道,提高驻所监督质效,维护看守所监管秩序稳定。
整改成效:加强驻所检察人员对《人民检察院看守所检察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强化日常巡察、与在押人员谈话等工作,拓展线索来源,提高驻所监督质效。与看守所召开联席会议,共商规范管理,确保监管秩序稳定。
问题六:案件办理业务能力不强。
整改措施:针对重点问题、重点案件,查找问题根源,举一反三,督促检察官及检察官助理,不断规范司法行为,全面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整改成效:以“2026年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检察条线大轮训”为契机,认真贯彻学习4月23日王永金检察长的授课讲话,紧紧围绕“强化基本职责,提升基本能力,全面推进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组织研讨,切实提高办案质效。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重点问题、重点案件,深入分析研判问题产生的原因,举一反三,通过集体约谈的方式,督促检察官及检察官助理,不断规范司法行为,真正做到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
问题七: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有偏差。
整改措施:进一步优化办案流程,真正做到当宽则宽、该严则严,在办理刑事案件中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整改成效:组织对《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检察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若干意见》的学习,进一步规范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办理刑事案件中的贯彻落实。对不起诉案件严格经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后,报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真正做到当宽则宽、该严则严,准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问题八:量刑建议、强制措施适用不精准。
整改措施:加强学习,准确把握逮捕措施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地位作用及适用条件,确保强制措施有效服务诉讼活动。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在审核案件时,进一步加强对量刑建议的审核,提高量刑建议采纳率。
整改成效:刑事检察部门组织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对《关于逮捕社会危险性条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进行学习,准确把握逮捕强制措施的适用条件,审查逮捕案件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全面梳理汇编量刑指导意见相关文件成册,下发各办理刑事案件的检察官学习,以业务能力提升促进量刑建议精准提出。2025年11月至2026年4月,适用认罪认罚程序提出量刑建议117人,人民法院采纳量刑建议113人,量刑建议采纳率96.58%,其中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102人,采纳确定刑量刑建议98人,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96.08%,量刑建议工作质效有所提升。
问题九:案件评查和信息管理不到位。
整改措施:每季度组织一次除由州检察院组织交叉评查的重点案件外的案件评查。健全案件信息修改审批流程,严格把关审核案件信息修改。
整改成效:2025年11月以来,完成案件质量评查2次,共评查案件126件,其中1件优质案件,其余均为合格案件,评查出的瑕疵问题,均已全部反馈承办检察官整改完毕。制定《修改系统案件信息审批表》,对需要修改案件信息的由申请人说明原因,分管领导审签后送案件管理部门执行,严格控制案件信息的修改。2025年11月至今,与上一年同期相比,案件信息修改数量同比下降63.08%。
问题十:推动源头治理不够有力。
整改措施:刑事检察部门加强对刑事案件的分析研判,梳理刑事案件背后的社会治理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发检察建议,助推社会治理。
整改成效:对多发、频发案件进行分析,制发检察建议6份,有效推动社会治理。2026年4月,梳理撰写《晴隆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第一季度刑事检察案件运行态势分析报告》,与公安机关召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座谈会,通报案件办理情况,共商提高案件办理质量。
问题十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尚有差距。
整改措施:对近三年来发生的涉未成年人案件的案发情况开展原因分析,找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短板漏洞,通过捐赠法治宣传书籍、邀请专业心理咨询师开展专题讲座等方式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大力开展法治宣传,不断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质效。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过程中,注重发现综合履职线索,不断提升未成年人综合履职成效。
整改成效:未成年人检察部门组织对近三年来发生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案发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找准工作薄弱项,有针对性地开展犯罪预防工作。组织购买《检察官告诉你怎样保护好自己1》《检察官告诉你怎样保护好自己2》各10000册,捐赠鸡场镇建坪小学,廖基小学等乡镇学校;开展法治副校长“法治进校园”活动25次,努力提高法治宣传效果,不断提升未成年人法治意识。针对重点中小学,邀请心理咨询讲师走进晴隆一小、晴隆二中开展心理团体辅导,促进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成长,做实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2025年下半年以来,在办理的未成年人一审公诉案件中挖掘发现融合履职线索6条,办理了支持民政局申请撤销沈某监护权等6件融合履职案件,融合履职率17.64%,比2025年上半年提升3.35个百分点。
问题十二: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力度不够。
整改措施:强化学习。组织业务部门干警加强对《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涉及“查扣冻”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强化线索排查,通过到人民法院调卷排查、从刑事案件办理中排查,以及走访企业、律师事务所等多渠道排查收集涉企法律监督案件线索,对发现的问题依法开展监督,不断加强服务保障营商环境监督力度。
整改成效:院党组高度重视,召开党组会议,听取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汇报,并对充分履行检察职责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工作作出安排部署。第一、二检察部组织部门干警重点对涉及“查扣冻”“虚假诉讼”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以法律监督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通过到人民法院调卷排查、从刑事案件办理中排查,以及走访企业、律师事务所等多种方式,不断拓展线索来源渠道,办理的1件涉营商环境案件被省检察院“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专刊采用为典型案例。
问题十三:司法救助有短板。
整改措施:组织刑事检察部门、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加强对《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的学习,刑事检察部门在办理刑事案件中注重发现司法救助线索,移送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办理,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人员应救尽救。对发现的司法救助线索,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提交的司法救助材料,并同步安排办案人员开展核查工作,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决定予以救助,不断提升司法救助流程效率,确保每个案件办理时间符合规定。
整改成效:刑事检察部门、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组织对《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的学习,不断提高干警业务能力,强化部门联动,推进司法救助工作提质增效。2025年11月以来刑事检察部门共移送司法救助线索4条,控告申诉部门收到线索后及时开展调查工作,办理了涉及聋哑人被诈骗的黎某某、赵某某等人司法救助案,面对被救助人分布在全国各地,且与聋哑人沟通交流有困难的情况,主动上门,发放救助金8万余元,救助7名聋哑人,不断提高司法救助案件办理质效。
问题十四:释法说理有差距。
整改措施:针对信访案件,结合具体案情,一案一方案,明确包保领导及责任人,切实开展好释法说理等化解工作。
整改成效:督促承办检察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认真开展释法说理工作,尽最大努力化解矛盾纠纷,防止涉检信访的发生。对近年来存在涉检上访风险的案件进行排查,针对信访案件,制定重点信访案件的包保清单及信访工作预案,防止涉检重大舆情的产生。
问题十五:执行预算制度不严格。
整改措施:组织财务人员参加预算管理培训,提高业务能力,积极与业务部门沟通,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合理性,确保严格执行预算制度。
整改成效:财务人员积极参加财政部门组织召开的预算培训会议,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办公室计财部门与各部门充分沟通,根据上年度资金使用情况,与各部门配合填写相关经费需求表,科学合理完成预算编制工作,避免出现经费不足或超预算支出的情况。巡察意见反馈后,每月对“三公两费”的具体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进行预警和处理,未发现超过预算执行的情况。
问题十六: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
整改措施: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机制,完善固定资产登记入库流程,注重固定资产的采购、登记、使用、处置等信息的实时记录和更新,每年组织一次全面的固定资产盘点工作,确保账实相符。
整改成效:成立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办公室主管,各部门具体管理部门资产的管理模式,不断提高固定资产管理质效。固定资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职责及要求,完成固定资产的登记、入库、流转等工作,确保账目清晰。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组织各部门,全面清理固定资产,形成固定资产清查报告并向院党组汇报。部分闲置资产,已调配投入使用。
问题十七:理论学习重视不够。
整改措施:加强学习,深刻认识践行“第一议题”制度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会议第一项议程及时跟进学习的政治自觉。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集体学习研讨。
整改成效: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确保学习贯彻落实融入日常、抓在经常。2025年11月至今,共召开党组会议13次,均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学习研讨,2025年11月以来共组织学习研讨4次。
问题十八:组织生活会不严肃。
整改措施: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党员对组织生活会重要性的认识。组织生活会前,根据会议主题和要求,确定相关的学习资料,随后组织党员进行集中学习,并开展讨论活动。制定详细的组织生活会方案,明确谈心谈话、批评与自我批评等环节的具体要求和标准。由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加强对会前资料的审核把关,确保高质量召开组织生活会。
整改成效:2025年11以来,通过“三会一课”,组织党员5次学习《党章》、3次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2次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章党规党纪,提高党员对组织生活会重要性的认识。根据召开组织生活会的要求,组织党员集中学习2025年度组织生活会要求学习的有关学习内容,并开展集中讨论,交流学习体会。按照工作安排,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晴隆县检察院党支部召开2025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实施方案》,党支部书记、副书记认真整理和审核组织生活会前资料,明确谈心谈话、批评与自我批评等环节的具体要求和标准,并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2025年度组织生活会。
问题十九:责任落得不实。
整改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严格按要求每半年召开1次党组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纳入述职述廉工作重要内容,督促班子成员严格落实。
整改成效:2025年11月19日,2026年3月9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纳入述德述职述廉工作重要内容,并督促班子成员在2025年度述德述职述廉工作中严格落实,5名班子成员均在2025年度述德述职述廉报告中报告相关工作情况。
问题二十:“三不腐”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措施:将一体推进“三不腐”工作放到全面从严治党大局中统筹,与检察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党组会议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包括一体推进“三不腐”在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按要求每年对包括一体推进“三不腐”在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至少开展一次调查研究。
整改成效:院党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暨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组织学习《中共贵州省委关于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指导意见》,专题研究包括一体推进“三不腐”在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成贯彻落实意见及工作措施。按照工作要求,2025年12月开展调研工作,并于2025年12月16日撰写完成了《2025年度一体推进“三不腐”工作调研报告》,查找工作中的问题,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走向深入。
问题二十一:提醒谈话不到位。
整改措施:强化警示教育,用身边人、身边事提醒干警严以用权、严以修身。建立常态化提醒谈话制度,层层压实党风廉政责任,及时了解分管领域人员思想动态,提醒打招呼,预防违纪违规行为发生。
整改成效:组织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对全院干警作“三个规定”专题培训,不断提高干警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思想意识。通过会前警示教育组织学习检察机关违法违纪典型案例,用身边人、身边事提醒干警严以用权、严以修身。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谈话制度,明确谈话的范围和对象、谈话内容、谈话方式等,通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提醒谈话,不断敲响干警思想警钟,让干警时刻保持清醒,预防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坚持会前15分钟警示教育,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以及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典型案例通报等内容。通过加强对本地本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学习等方式,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干部职工深刻感受到违纪违法的严重后果,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2025年11月以来,共开展警示教育17次。
问题二十二:廉政风险排查存在漏洞。
整改措施:成立廉政风险排查领导小组,制定排查计划,明确排查范围、方法和时间节点,定期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建立岗位履职风险清单,明确责任主体、风险表现形式、可能引发的问题以及相应的防范措施,提高干部职工应对风险的能力。
整改成效:成立晴隆县人民检察院岗位廉政风险防控领导小组,制定了《晴隆县人民检察院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实施办法(试行)》,明确排查范围、方法和时间节点,按季度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工作。梳理制定《晴隆县人民检察院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清单(试行)》下发各部门,结合《晴隆县人民检察院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实施办法(试行)》,对109项风险点进行了排查,排查出可能引发涉检舆情风险的案件3件,均已制作工作预案,明确责任领导及责任人,不断提高风险应对能力。
问题二十三:保密工作责任空转。
整改措施:严格落实党管保密工作要求,党组定期听取保密工作汇报,确保党组对保密工作的全面了解和科学决策。将保密工作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加深党员干部对保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要求班子成员将保密工作责任制纳入述德述廉述职报告和民主生活会检视材料。通过开展保密知识学习、观看保密警示教育片、发布保密工作动态和相关知识等形式,营造浓厚的保密工作氛围,推进干部职工了解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和相关要求。
整改成效:召开院党组会议,由办公室向院党组汇报本院2025年保密工作情况,确保党组对保密工作全面了解,并结合本院实际作出工作安排部署。2026年3月27日党组理论中心组,对保密工作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学习,不断加深党员干部对保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在开展业务工作的同时贯彻落实好保密工作相关规定。5名班子成员严格按照要求将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2025年度述德述职述廉报告及民主生活会检视材料,确保班子成员履行分管领域保密责任,做实保密工作,严格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2025年11月以来,通过工作群及公众号发布保密知识学习文章7次;组织全院干警观看保密警示教育片,切实做好保密教育工作,不断增强干部职工保密意识。
问题二十四:整改责任压得不实,成效不明显。
整改措施:对巡察反馈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措施,实行销号管理,确保各类反馈问题整改到位。自查上轮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将未整改完成的问题纳入此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一并整改。
整改成效: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逐项建立台账,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牵头领导、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实行销号管理,确保各类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对上一轮巡察反馈问题进行自查,结合本次州委提级巡察反馈问题,统筹开展整改工作,确保全面提升检察业务工作质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59-7610052;邮政信箱:晴隆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邮政编码561400));电子邮箱:qinglongjiancha@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