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升高质效办案履职能力,充分发挥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的警示教育作用。近日,由晴隆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杨某某涉嫌贪污、受贿一案,在晴隆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100余名公职人员现场观摩庭审,“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庭审现场,公诉人紧扣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针对性地对被告人展开讯问,并围绕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量刑情节等焦点,以扎实的证据体系和清晰的逻辑脉络开展法庭辩论;在法庭教育环节,公诉人结合案情开展警示教育,提醒党员干部引以为戒,要以法为绳,以廉为盾,守护好自己的职业生命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因为自己理想信念滑坡,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从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辜负了组织的培养,我十分懊悔和自责。”被告人在法庭最后陈述阶段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当庭作了深刻反思和忏悔。
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此次公开庭审,通过“面对面”以案明纪的方式,将“庭审现场”变为“公开课堂”,用“案中人”警醒“身边人”,让在场的旁听人员深切感受到职务犯罪所带来的惨痛代价,提醒干部职工正确运用好手中权力,不碰“红线”不触“底线”远离“雷区”。
下一步,晴隆县人民检察院将深入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持续把职务犯罪案件庭审作为开展警示教育的重要途径,以庭审为“活教材”,用案例明纪法,真正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的良好效果,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持续贡献检察力量。